为进一步夯实药品监管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农村用药安全保障水平,浙江省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药品“两网”作用,结合“小药店”整治工作,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构建扎实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
二是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建立基本药物品种监管档案和数据库,实施电子监管,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安全。
三是完善供应保障体系,促使药品供应网点布局更加合理,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偏远农村、海岛延伸药品供应网点,提高连锁配送率。
四是深入开展药学服务、药物预警和合理用药宣传,建立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争取将农村药品供应网点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不断提升农村用药安全水平